分赛区承办方案

 

赛制说明

1 本次选拔活动设立地方选拔赛和全国总决赛二级赛制。在全国各地设立市、县级分赛区。
2 各市、县、区活动机构(青少年宫、青少年活动中心、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、青少年活动营地、青少年教育基地、青少年艺术团、青少年培训机构、文化公司、广告公司等等)均有资格承办。

承办机构资质要求

1  合法在当地工商局注册,拥有举办文化活动及比赛资质的相关机构。
2  具有一定举办大型赛事、文化艺术活动经验,具备良好社会关系及形象,拥有一定经济基础,优秀组织团队,并致力于青少年艺术教育、素质教育发展。
3  在所在省、市具有品牌优势,能全力配合组委会工作,保证大赛圆满顺利举办。

承办机构权利

1  独家拥有承办机构所在市、区、县的分赛区承办权,大赛组委会不再设立其他承办机构。
可利用承办资质,在大赛组委会统一规定范围内开展分赛区选手报名、比赛、培训等各项工作,并完全享有大赛所带来的各项收益。
2  独家享有市、区、县分赛区冠名权,并享受其他各种形式的资金赞助、实物赞助、媒体支持。
在大赛官方网站及相关宣传资料内加入承办机构名称及简介,从而将承办机构的相关信息迅速传递到全国各地。
3  邀请承办机构领导参加全国总决赛,并为获奖选手颁奖。
4  分赛区承办机构将荣获大赛合作奖,大赛组委会为承办机构颁发证书。
5  为分赛区单位免费在中央级媒体上做宣传一次,并授予分赛区组织单位领导“大赛突出贡献奖”。

承办机构责任

1  承办机构须经大赛组委会授权,具备市、区、县级分赛区承办资质。
2  保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、并按照大赛组委会统一规定开展赛事活动。
3  确保本赛区达到一定的参赛规模。
4  在大赛统一规定时间范围内完成分赛区赛事,并将选手输送到北京参加总决赛。

承办各分赛区事宜请与全国大赛组委会联系:010-58620936

 

 

 
   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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